『专家聊关务』第二期丨跨境电商出口“9610”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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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跨境电商出口“9610”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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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在近几年可谓是悄然崛起,许多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跨境电商已经超过了10万元的规模。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为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支持。在规范化加强的背景下,跨境电商交易规模2019年有望增至10.8万亿元,踏入十万亿市场。相关数据显示,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增长迅速,预计在2020年达到12.7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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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统计:2018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1347亿元,增长50%,其中出口561.2亿元,增长67%,进口785.8亿元,增长39.8%。2019年上半年,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达2.2亿份,货值45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9%和24.3%,远远高于同期全国货物贸易进口1.4%的增幅。化妆品、奶粉、尿布、食品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量在全部1321个跨境电商零售商品中排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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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4年第12号公告不仅明确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概念而且将“9610”增列为监管方式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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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以“96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实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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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受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等因素影响,传统外贸企业力求在阵痛中转型升级,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模式的落地,为中小型企业商家开辟了外贸新通道。自天津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以来,结合天津整体功能布局及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形成了武清区、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东疆保税港区等多个跨境电商集聚区,天津北方跨境电商龙头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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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经天津海关、天津市商务局、天津武清区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顺利完成首批跨境电商出口“9610”模式的申报,并完成货物入库、四单申报、布控查验、实货放行等全流程业务。这标志着天津跨境电商“9610”模式的零售出口业务正式开通,实现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和零售出口业务的全覆盖。『专家聊关务』第二期丨跨境电商出口“9610”模式20220823n24s8_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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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出口模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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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阳光价格


中小型跨境电商和外贸企业,以往只能选择自寄邮包、灰色跨境,现在通过9610通关模式,可解决企业原本结汇、退税等痛点、难点,逐步走向规范化、阳光化经营。


二、出口数据纳入海关统计


2018华北地区每天的国际邮包数可达几万单,但这些却无法体现在海关监管统计的外贸进出口数据中。新的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可将全部数据纳入海关统计。


三、企业可获得退税降低成本

企业每天根据订单完成出口,在第二个月对上月出口数据汇总后集中向海关进行汇总申报,并获得汇总申报报关单,可正常办理退税,进一步降低了出口商品的成本。


随着国家出口跨境电商利好政策的连续出台,以及跨境电商从业者的积极推动,使得出口跨境电商成为了外贸领域中一匹令人惊艳的“黑马”,成为了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和各地政府大力建设跨境产业园的相关背景下,出口跨境电商迎来了诸多机遇。由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模式的快速实施与落地,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前企业的相关备案工作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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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说说如何做好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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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质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进行查看)】;,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二、企业在天津电子口岸购买报文传输介质-UKEY

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海关注册登记证》

4.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

5.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


三、申请数字交换平台用户ID通道

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其它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实行“三证合一”后换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授权书》

4.《电子口岸数据交换平台用户申请表》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最后,希望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有关部门能给予企业更多红利,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简化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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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报关协会

专家委员会成员 齐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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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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